现将参加我市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职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12月十日|12日。
2、证书发放地址:锦州教师进修学院东一楼105室。
3、相关需求: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考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将《辽宁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和化验单等主动上交给员工。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考生如遇特殊状况需由别人代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因为12月中旬将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为此今年的证书发放时间较为集中。考生务必在12月12近日将《教师资格证书》取走。
业务咨询电话: 吴老师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公告
锦州教育局
2016年12月十日